2017年6月20日 星期二

李光耀故居子女鬩牆~李總理向國人道歉(聯合晚報)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國會~顧名思義就是商討國家大事的地方!

豈能將自家的私事搬去國會裡擺平呢?

已經臭名遠播了難道還不夠嗎?

況且,誰又敢當面讓自己的老闆難堪,而說些不該說、問些不該問的愚蠢行為呢?

如果真的認為自己沒錯,就入禀法庭告他們誹謗,橫豎又不是沒告過人上庭!

不是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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