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8月19日 星期六

惹蘭紅山電動腳車撞後逃,七旬翁命危


















直到今天為止,人民行動黨的廢物依然搞不懂這些電動工具的利與弊在那裡!

他們以為拿了註冊了、掛了車牌就可以解決交通事故,就能遏制電動腳車的肇禍事件!

任何人只要一坐上電動腳車,就必定會卯足全力往前衝,享受那種快感,試問,被撞到能活命嗎?

就算能收斂一點,也會把人撞個半死!

問題來了。 。 。 。

就算撞人後被抓到,請問肇事者有能力作出賠償嗎?如果只是坐牢罰款,那麼受害者的醫藥費及殮葬費向誰要去?被撞傷撞死沒得賠,那算話嗎?

白白的失去親人,家屬該向誰討公道?

難道都一窩蜂找人民行動黨去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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