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9月27日 星期三

地下水管突爆裂,3樓高水柱直流4小時















前些日子剛說新加坡食水不夠,需要漲價來遏制國人濫用食水,結果硬生生的加了30%水電費!

但這個“噴泉”卻足足噴了4小時,高達10米的水柱!

這樣就不算浪費?這樣就不違法?

最近,連日來大雨滂沱,蓄水池的水位上漲,加上馬來西亞也是豪雨不斷,好像還有水患,這意味著我們的食水儲存量應該沒問題,那政府是不是應該把上漲的30%水費給撤銷呢?

大家認為呢?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