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剪輯
2017年9月22日 星期五
李總理會見4政治局常委
我只知道去人的地方造訪,是你要求見主人,那叫“拜會”。
別人到我的地方拜訪,我去見他們叫“會見”或“接見”!
現在是去別人的地方拜訪,那應該叫“拜會”,而不是“會晤”、“會見”!
是我的文法不到家,還是記者和我一樣,都只是小學程度?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
較新的文章
較舊的文章
首頁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