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9月22日 星期五

李總理會見4政治局常委
















我只知道去人的地方造訪,是你要求見主人,那叫“拜會”。

別人到我的地方拜訪,我去見他們叫“會見”或“接見”!

現在是去別人的地方拜訪,那應該叫“拜會”,而不是“會晤”、“會見”!

是我的文法不到家,還是記者和我一樣,都只是小學程度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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