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9月27日 星期三

挑戰民選總統制,陳清木無須付答辯人堂費




涉及公共利益,把政府列為答辯人,官司被駁回(不是敗訴),那還要付對方堂費?

哪還有誰敢去告政府?

那我們不就只能做待宰的羔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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