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剪輯
2017年9月27日 星期三
挑戰民選總統制,陳清木無須付答辯人堂費
涉及公共利益,把政府列為答辯人,官司被駁回(不是敗訴),那還要付對方堂費?
哪還有誰敢去告政府?
那我們不就只能做待宰的羔羊?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
較新的文章
較舊的文章
首頁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