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0月4日 星期三

17歲青年被控,騎電動滑板車撞婦女致重傷







問題是,他只有17歲,你要罰他錢,他沒有!

要他賠醫藥費及受害人損失,他沒有也賠不起!

判他坐牢好像是最後的抉擇,但是他只是貪玩,這樣一判,可能就終結了他的前途及人生!

不是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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