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0月7日 星期六

私藏還轉發猥褻錄像,工程師監6個月






他坐完6個月牢(扣除3分之1,只剩4個月),就可以“重獲新生”。 。 。 。

但是被他偷拍的女生,這輩子都成為色情網內的活廣告,永遠被人指指點點。 。 。 。

這樣的刑法會不會顯得不夠呢?

今天的社會,偷拍已經成為另一個趨勢,要扼制這種違法行為,加重刑罰是唯一有效的方法,最好是加上鞭刑!

女人們,贊成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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