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1月23日 星期四

跳繩教練性侵案~~(聯合晚報)23/11/17










別再作無謂的垂死掙扎,浪費國家資源了。 。 。 。

如你沒做過,當初為何要簽字畫押?警察雖會施壓和“甜言蜜語”讓你招供,但如果你沒做,誰都不能叫你畫押,如果你沒做而被強逼簽字,那早就應該找議員部長或律政署投訴了!

法官雖然是“恐龍”,但也不會愚蠢的聽信你的謊言!

早知今日又何必當初呢!別再自欺欺人了,“倒案”吧!越抵賴只會越加傷害到自己的家人和孩子。 。 。 。你的良心也會好過一點。 。 。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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