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2月24日 星期六

NKF2016醜聞~前執行理事長被嚴厲警告(新明日報)24/02/18









他沒事,那受害者呢?

這一年多來受害者被人指指點點,聽盡多少風言風語,受盡多少煎熬,

一句“嚴厲的警告”,對於受害者公平嗎?換成是受害者摸被告,結局是否一樣呢? 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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