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3月19日 星期一

國會 (新明日報)19/03/18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不是說政不能凌駕於法嗎?怎麼有關方面還沒提出申請,尚穆根就說“不符合”?

到底是他說了算,還是監獄部門說了算?

經他這麼一說,這幾個想要假釋在家服刑的機會就等於零了!

那還需要什麼監獄總監報告,法官審核嗎?

很不能理解的是,為何只是區區幾名犯失信案的犯人,能不能在家服刑,還要通過國會“辯論”,那監獄裡幾千名囚犯,是不是都一一拿出來在國會攤開來說呢?

真的不明白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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