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8月15日 星期三

所投額外資源超出經營執照規定,政府須與SMRT共同承擔更高成本 15/08/18





還是那句話~憑什麼那國庫的錢去津貼SMRT?

他們賺錢分花紅時,國人可是一條毛都沒有得到,而且做生意一定會有盈虧,哪有賺他們分,虧了我們貼的道理?

那為何國人做生意周轉不來時,不見政府津貼1毛錢?

如果說地鐵是國營的,那更不應該,為何收取國人高昂的車資?

什麼都是人民行動黨說了算,今天說私營、明天說國營,賺了一幫朋黨分花紅,虧了就拿國家的錢、也就是人民的錢去貼?

簡直就是把人民當白痴!

歡迎反駁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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