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6月24日 星期六

李光耀故居子女鬩牆~何晶:在李顯揚等人知情下借出物品(新明日報)


















認為~那就是個人的判斷,不能代表當事人的意願。

請問英蘭妮又憑什麼說李光耀早已意識到故居不會被拆除呢?

難道就憑“認為”和“很顯然”,就斷定事情的結果?

那也未免太草率了吧!

再者,韓國閨蜜干政也要坐牢3年,如果查實有類似事件,應該怎麼判罰呢?

我“認為”應該切腹下台!

你說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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