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2月13日 星期四

網絡公民誹謗案~主編和作者今控誹謗13/12/18











還是那一句,有證據就直接掀桌子,無須給他面子!

沒有實質證據,這樣做實為不智,花時間還花錢,寧願把錢和時間拿來尋找他們的犯罪證據,不是更好?

不是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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