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剪輯
2018年12月13日 星期四
網絡公民誹謗案~主編和作者今控誹謗13/12/18
還是那一句,有證據就直接掀桌子,無須給他面子!
沒有實質證據,這樣做實為不智,花時間還花錢,寧願把錢和時間拿來尋找他們的犯罪證據,不是更好?
不是嗎?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
較新的文章
較舊的文章
首頁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