讓我來反駁王部長幾句。 。 。 。
王部長說:“每當發生事情時,政府從不迴避責任,而且會認真對待並自我檢討,同時採取必要措施糾正過失。。。。。”
政府做錯事,有幾百萬雙眼睛看著,不認錯行嗎?
一有事就不見人,這也叫認真對待? (可不是我亂說,這是有目共睹的)
自我檢討,就拿伊蚊來說,每年花大筆錢去這邊弄那邊修,有伊蚊時就十幾支噴霧槍天天噴,沒事就一個環境部稽查員都看不見,請問你知道至今幾個人被伊蚊奪命了?
執政50年了,還不懂如何治理國家,錯了老是希望國人給機會,國人已經給了50年的機會,還不夠嗎?
為何人民行動黨就從不給機會工人黨呢?如果人民行動黨要我們給機會,那我們是不是也可以給機會工人黨,將市鎮會的錯一筆勾銷呢?
採取必要措施糾正過失?國防部16個月5條冤魂,是不是繼續給國防部機會,讓新加坡再增添冤魂?
人民行動黨能夠年年大團圓,他們呢?
忘了說,在大公司工作,收到2封警告信,第3次就要回家撿牛糞了,執政黨錯了50年都仍然在位,國人還不算給機會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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